毕节市民政局三举措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毕节市民政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毕节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补充规定》《毕节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毕节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毕节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毕节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毕节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及有关依申请公开《样本》。做到领导、机构、人员、经费四到位,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直属单位)积极参与配合、明确专门机构具体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机制。
二是整合宣传平台,丰富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将民政各类机构事指南、政策法规依据、机构地址位置、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全部进行网上公开,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栏、微信微博及资料查阅室等载体,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民政信息提供便利。充分利用民政官方微信微博公众号,及时公开各类需共公开信息,丰富宣传渠道。邀请贵州日报、贵州都市报、多彩贵州、毕节日报、毕节试验区杂志社等多家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广泛宣传民政政策。
三是加强公开审查,做到应公尽公。公开中通过建立“六审查”制度,筑牢政务公开信息安全防线,既:承办科室就内容开展审查、财务统计科室就公开数据开展审查、法规科就合法性开展审查、办公室就保密性开展审查、分管领导就原则开展审查、信息中心就程序性开展审查。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及时公开发布本系统重大活动信息;及时公布人事和财务信息,将人事变动和财务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信息对外公布;及时公布重大决策和政策解读信息,做好各类政策的解读;及时公开招标采购信息;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在法定时限内,对申请人的申请公开信息及时进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