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建立三项机制推进消费维权
今年以来,毕节市工商系统积极履行消费维权职能,探索建立权益保护、示范创建、专项整治“三项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建立权益保护机制。由工商部门牵头,联合发展改革、工业能源委等21家单位,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实施重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及措施,指导并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典型事件。目前,全市消费维权服务站达60家。
建立示范创建机制。开展以“消费安全放心、消费质量放心、消费服务放心、消费维权放心”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示范创建活动,引导企业经营者主动参创,并按标准分类指导、帮助参创企业建章立制,提升服务质量和社会经济效率。目前,已对245家优秀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条商业街区建立示范创建档案。
建立专项整治机制。以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为主要对象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指导3A级及以上景区落实消费维权工作,目前已左1安5A级昌区、4家4级景区、13家3A级景区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截至目前,共检查旅游景区景点6个,对酒店、餐馆、户外广告等多次重点整治,责令整改不规范店堂广告4条,清除不雅广告122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6起,罚款29.43万元。同时,依托12315网络受理游客咨询、投诉和举报539件,挽回游客经济损失167.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