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使命嘱托建设美丽毕节
毕节试验区成立29年来,***、***和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和关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把毕节试验区的建设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批准实施《深入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规划(2013—2020年)》,***先后8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赋予毕节试验区“两新”使命职责。党的十九大期间,***对我市创办脱贫攻坚讲习所、把支部建在组上、以大党建统领大扶贫等工作进行了点赞,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对毕节的深厚感情和殷殷嘱托,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方法、注入了动力。为了感恩***、感恩***,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市委二届二次全会发出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感恩奋进,奋力开启新时代全面小康美丽毕节新征程”的号召。
一、深刻领会建设“美丽毕节”的基本内涵
(一)全面小康是前提。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截至2016年,全市10个县(自治县、区)全面小康综合实现程度仅为88.01%,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纳入监测的66项指标中,有33项未达到标准值,全市仍有529个深度贫困村。脱贫任务重、小康短板多仍是当前的主要矛盾,建设美丽毕节必须要把“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作为基础和前提,突出抓重点、攻难点和补短板。
(二)生态秀美是关键。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生态资源是我们可持续发展的优势资本,建成美丽毕节就是要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让山更绿、水更清、林更密、田更肥、湖更美、民更富,美得其所。如果经济发展了,但环境恶化了,人们整天生活在雾霾中,见不到蓝天白云,找不了山水乡愁,那就算不上幸福,是得不偿失的。
(三)城乡统筹是支撑。全面建成小康,一个不能少。要将城市和农村的发展紧密结合,统一协调,全面考虑,实行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协调发展,以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为总目标,以发展的眼光、统筹的思路、系统的方法,解决城市和农村存在的问题,让城乡发展同频共振、同步推进,努力夯实发展基础,确保社会保障有力。
(四)文明和谐是根本。各美其美,美美与共。文明和谐是社会稳定之根本,同时也是建设美丽毕节的最终价值诉求,集中体现在社会公平正义,实现 “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全市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切实抓牢建设“美丽毕节”的重点任务
(一)打好决胜全面小康“攻坚战”。立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这一目标,突出抓重点、攻难点、补短板,确保同步建成不含水分、群众认可的全面小康社会。一要啃下脱贫攻坚“硬骨头”。聚焦全市贫困群众摘帽、深度贫困村出列工作目标,围绕影响和制约脱贫攻坚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大调研行动,突出打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四场硬仗”,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二要绘制全面小康“路线图”。聚焦66项全面小康指标监测体系和全面小康“六项行动计划”,着重处理好完成小康指标与群众满意度、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借助外力与激发内力三个关系,强化示范创建引领、指标数据监测和分析研判调度三项工作,统筹做好小康创建达标认定各项工作。三要制定乡村振兴“时间表”。紧扣党的十九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和市委二届二次全会部署,统筹推进城乡同步发展,完善乡村规划,分类制定推进计划,深入实施基础设施“六项行动计划”和“双千工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农业“接二连三”,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进程。
(二)打好产业结构调整“阵地战”。突出“特色化、规模化、商品化”路径,以新技术为驱动、以新产业为支撑、以新模式为突破,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一要调优农业结构。紧扣市委、市政府《发展“一县一业”推动产业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23个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抢抓今冬明春备耕播种时机,聚焦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景区景点、交通干道沿线等重点区域,全面落实调减籽粒型玉米种植计划,调优调特产业种植结构,推进农业园区和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打造一批上规模、有效益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基地,做大产业规模、做响特色品牌、助推产业增效。二要推动产能转换。按照严控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改造优势产能的原则,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和推进煤炭产业改造提升,坚定不移推进煤炭去产能、重组关闭、技改提升和二次创业工作,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产业和新能源产业,着力化解过剩产能和厚植发展新动能,实现“腾笼换鸟”。三要做优现代服务业。用好用活用优试验区政治优势,深化东西部协作,加强与黔中、滇中、成渝经济区以及“长三角”“泛珠三角”等经济区的合作交流,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 “互联网+”行动计划;以承办好全省第十四届旅发大会为契机,下大力推动旅游业成为新的支柱性产业。
(三)打好生态环境治理“保卫战”。始终坚持“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一起守,百姓富和生态美两个成果一起要”,守好山青、天蓝、水绿、地洁四条底线,走好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新路,真正让毕节大地气质更好、颜值更高。一要擦亮“蓝天”。严格执行森林保护“六个严禁”制度,大力实施煤炭供给侧结构改革,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和煤炭产业提升,着力控制工业、扬尘、油气和生活废气污染。二要呵护“碧水”。深入推进“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流域综合治理,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强化石漠化治理、水土流失、水源监测保护等工作,从源头上保护和治理全市范围内的流域生态环境。三要遍植“绿地”。持续推进“绿化毕节”行动、“五大林业”工程,重点抓好铁路、高速路沿线和园区、景点周边绿化工作,实施好“新五子登科”,打造生态经济和发展绿色通道。四要共建“地洁”。认真落实美丽乡村创建“一建四改治八乱、十有四化三提高”部署,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向村组延伸,强化生活垃圾防治,推进垃圾无害化和分类处理,打造一批百姓富、生态美的田园综合体。五要守好“宁静”。以“一防四控”噪声源头预防、社会生活噪声控制、交通噪声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控制、工业噪声控制为主要任务,制定针对性的城市管理、社会规范和工程措施等,持续改进城市声环境,营造舒适宁静的人居环境。
(四)打好人口素质提升“推进战”。大力发展科学文化教育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与人文素质提升相结合,积极实施“全民素质提升工程”,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一要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下大力气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化发展,落实好相关教育政策,尽快启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有关政策,依法保障和加大教育投入,深化教育和培训体制改革,适当提高基层和职业学校教师待遇,鼓励优质教师和人才向基层、职业学校流动,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教育事业,办好人民满意的大教育。二要推进全民健康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全民健康工程,完善城乡居民医疗卫生阵地建设,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全民健康保障制度,有步骤、分阶段、先易后难地逐步扩大覆盖面,直至实现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三要全面实施公民道德振兴工程。着力实施公民道德振兴工程,用好用活“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发挥“四讲四干”作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时代贵州精神和毕节精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继续深化农村思想政治教育,把“基本规范”自始至终贯彻到每个人的生活和工作中去,真正提高全社会的思想道德水平,建设精神高地。
三、准确把握建设“美丽毕节”的关键举措
(一)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始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以人民为中心,是贯穿新发展理念的一条红线。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高举人民至上的旗帜,时刻谨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党的奋斗目标”的立场观,解决好从哪里来、向哪里去,忠于谁、代表谁、服务谁的根本问题,并转化为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定力、理论功力和工作能力;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宣传、大调研、大落实和“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全面巩固和扩大“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的“四讲四干”成果,加强形势政策、新时代贵州精神、试验区区情等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四个意识”,提高“四个自信”。二要在发展中回应人民期待和关切。发展是最大的担当,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牢固树立民生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责任意识,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全过程、全领域,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实抓细民生工作、像落实发展指标一样落实落小民生任务,始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断提高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和环境治理等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前进,让发展实绩更有“温度”,让惠民答卷更有“厚度”。三要不断厚植党的基层基础。坚持以“大党建”统揽工作全局,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着力厚植农村基层基础,用好用活农村基层党组组“党建+”模式,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不断建强基层战斗堡垒;大力推广“塘约经验”和“三变”改革,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面消灭“空壳村”,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强化正风肃纪反腐,研究制定干部容错机制,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干事者、褒奖担当者。
(二)始终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始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我们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一要坚持“守底线”。坚决守住“山青、天蓝、水绿、地洁”四条生态底线,抓住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重大契机,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生态修复、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持续推进“绿色毕节”行动,筑牢生态屏障,大力建设美丽毕节。二要坚持“走新路”。进一步处理好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守住经济增长、人民收入、贫困人口脱贫、社会安全四条发展底线,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决不走“守着绿水青山苦熬”的穷路,决不走“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歪路,坚定不移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可持续的绿色发展新路。三要坚持“大和谐”。注重“天人合一”“道法自然”,深入推进大生态战略行动,把“绿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倡导绿色生活、发展绿色经济、打造绿色家园、构建绿色制度、筑牢绿色屏障、培育绿色文化,积极创建一批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让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三)始终把体制机制创新贯穿始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必须始终坚持“打破才能得生机,取直自然出新路”,坚定不移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努力探索、大胆实践,着力推进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出成效。一要坚决压实责任。坚持先行先试,把抓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的责任和工作落实两个链条扣紧,全力推动《毕节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实施,重点围绕国土空间开发、扶持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生态补偿、绿化毕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领导干部责任审计和生态考评制度等七个方面开展改革探索工作,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二要推动关键改革。紧扣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全面推进“河长制”改革、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改革试点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等重点任务,不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国土空间开发和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逐步建成跨界流域环境保护“信息互通、数据共享、联防联治”的联合执法体系,用制度保障工作落实。三要强化督察调度。用好督察调度利剑,定期不定期采取书面督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对有关责任单位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部署等情况开展调度和督察,强化督察工作的过程管理、台账管理和成果运用,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落实。
(四)始终把共建共治共享贯穿始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当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比以往更迫切、更强烈,这就要求我们要以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社会治理能力不平衡、社会治理机制不协调等问题,努力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要构建多元参与的共建体系。从单纯依靠政府进行管理向政府主导下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转变,从单纯依靠行政管理向注重协调、协商、合作转变。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让人民群众有序、有效地参与社会治理过程的方方面面,创造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政治、社会环境。二要建立基本满足的共享制度。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发挥人大、政协、人民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新闻传媒等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法及时处理群众的利益诉求。大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加快构建民生社会建设制度和建立健全公共服务监管制度等,让人民群众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三要创新高效有序的共治机制。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群众参与、司法保障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使矛盾纠纷以最适合的方式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发挥诉讼、仲裁、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信访、协商和解等多种解决方式的综合功能,善于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教育等多种手段,推动各种解决方式、手段之间的统一协调、功能互补、程序衔接、良性互动。在全社会培育崇尚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坚定信仰和法治意识,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权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