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金沙县岩孔街道大水地热普查BJSKC201910号探矿权挂牌出让
贵州省金沙县岩孔街道大水地热
受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以挂牌方式组织贵州省金沙县岩孔街道大水地热普查探矿权的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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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见***。
二、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为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报名所需资料: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三、各阶段工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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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挂牌及竞价
(一)挂牌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本宗探矿权挂牌起始价为
(二)竞买申请提交及文件资料获取
申请人可于年月22日8:30时至
(三)竞买资格确认。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年月23日17时
(四)报价(竞价)方式。
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一个以上(整数倍)增价幅度;本次挂牌实行网上报价(竞价),申请人凭数字证书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ggzy.bijie.gov.cn/ggzy)参与网上报价(竞价)。
(五)竞得人确定。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按照出价最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前,有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现场竞价(限时竞价)申请的,系统将转入分钟制限时竞价(竞价方法:详见出让资料)环节,最终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五、成交确认及出让合同签订
六、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竞得人办理勘查许可证需按法律法规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应缴数额、缴纳方式和缴纳时间等要求,在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的《贵州省探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
七、注意事项
(三)探矿权出让收益缴纳按《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35号)、《贵州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具体事项在出让合同中约定。
(四)如竞得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取消竞买资格或因自身原因放弃竞买资格,由交易中心重新组织出让。
八、重要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
(二)本探矿权区块范围内,存在与基本农田重叠(重叠面积为3***77.27平方米)。设立矿业权后,若矿山企业勘查开采造成基本农田损毁、塌陷破坏的,应责令进行生态修复,并退出影响区域。
(三)若探矿权范围与建设项目用地范围重叠,不得在建设项目范围内布置可能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的勘查工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竞得人领取了勘查许可证获得探矿权后,在勘查、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勘查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五)非因出让人过失造成的探矿权损减(包含但不限于勘查区块面积缩减、勘查许可证废止、勘查许可证被吊销、出让合同终止等),出让人已经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六)矿产资源勘查有着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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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由于诸多原因影响,出让的探矿权包中可能存在部分探矿权范围与我省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等各类禁止开发区或建设项目存在重叠的情况,出让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范围或终止该探矿权的出让,并据实调整所涉探矿权的成交价。
九、其它需要公告事项
(一)出现以下情况,交易中心可以终止挂牌程序,重新组织报价(竞价),或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组织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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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竞买申请;
(四)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五)挂牌出让的其他未尽事宜,请认真阅读《竞买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并由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六)如对本探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省自然资源厅反映。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三部,电话;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处(油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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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06°′39″, 27°
2,106°′25″, 27°
3,106°′14″, 27°
4,106°′12″, 27°
5,106°′39″,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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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探矿权
出让合同的申请
(格式模板)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1)一次性缴纳。
特此申请。
XXXXXXXX
2019年XX月XX日
(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