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龙场镇大坡砂石厂(BJSKZ201803号)协议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贵州省矿业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毕节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威宁县龙场镇大坡砂石厂采矿权转让的批复》(毕国土资复〔〕170号),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威宁县龙场镇大坡砂石厂采矿权组织协议转让,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许可证号:C5224***********0117040。
(二)采矿权人: 韩鹏。
(三)地址:威宁县龙场镇长元村。
(四)矿山名称:威宁县龙场镇大坡砂石厂。
(五)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六)有效期限:壹拾年:自2017年月28日至2027年
(七)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八)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九)发证机关: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十)地理位置:威宁县龙场镇。
(十一)矿区面积及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
拐点编号 | 坐 标 | |
X | Y | |
1 | 2952144.00 | 35451107.00 |
2 | 2952086.00 | 35450916.00 |
3 | 2952439.00 | 35450848.00 |
4 | 2952451.00 | 35451052.00 |
(十二)资源储量情况:根据该矿山采矿许可证显示,年生产规模为万立方米/年,矿山有效期限10年(
二、转让人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威宁县龙场镇大坡砂石厂;
经营者:韩鹏。
三、有关事项
(一)公告时间:2018年月15日8:30时至年1月15日
(二)交纳保证金
协议转让方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协议参买方须交纳参买保证金人民币
收款单位: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银行:贵阳银行毕节分行;
账号:1771***********18;
用途:威宁县龙场镇大坡砂石厂(BJSKZ2018-03号)协议转让协议参买保证金(交纳时应注明用途);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时。
(三)报名及协议时间:2019时至2019年1月
(四)报名及签订转让协议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协议参买人资格条件与要求
经公告无异议,交纳参买保证金并符合其他相关资格条件的,方可接受报名。协议意向人可优先参与洽谈其它愿意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符合国家、省有关矿产资源开采资格条件,同时满足上述相关条件的,均可报名。
五、报名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事务执行人或投资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办理的,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协议参买申请书(原件1份);协议参买承诺书(原件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
(四)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银行进账回执单复印件;
(五)受让人的资质条件:
1、具有建设相应规模矿山所需的资金;
2、具有建设相应规模矿山的技术力量和能力。
六、重要提示
(一)相关资料均由委托人提供,由委托人负责,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作任何承诺。
(二)公示期内对转让矿权有异议的,请拨打电话:0857—,或以书面材料形式送到:毕节市国土资源局(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对公示和公开期间反馈有异议的意见和信息,毕节市国土资源局及相关部门将组织调查核实,待异议消除后再行办理。
(三)矿产资源开采具有不可预见性的风险,协议参买人应充分了解该矿权的相关情况,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协议参买,即视为对协议转让文件和协议转让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报名后可协议转让文件资料。
联系电话:0857—8315972。
联系人:周书孝 周冬梅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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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田坝镇水泥配料用砂岩协议转让资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