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县草海镇祥鑫砂石厂采矿权(BJSKZ201402号)协议转让公告
威宁县草海镇祥鑫砂石厂
采矿权(BJSKZ2014-02号)
协议转让公告
毕资告(土矿)字〔2014〕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贵州省矿业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毕国土资复【2013】449号,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威宁县草海镇祥鑫砂石厂采矿权组织协议转让,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许可证号:C5224***********0113720。
(二)采矿权人:遵义鸿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王海)。
(三)地址:威宁县草海镇。
(四)矿山名称:威宁县草海镇祥鑫砂石厂。
(五)经济类型:私营。
(六)有效期限:自 2013年 9月 16日 至 2021年 6月 16日 。
(七)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八)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九)发证机关:威宁县国土资源局;
(十)地理位置:威宁县草海镇祥鑫砂石厂位于威宁县草海镇。
(十一)矿区面积及坐标(西安80坐标):
拐点编号 | 坐 标 | |
X | Y | |
1 | 2981362.17 | 35431450.52 |
2 | 2981522.17 | 35431070.52 |
3 | 2981272.17 | 35430500.52 |
4 | 2981822.17 | 35431450.52 |
采矿深度 | 2381 – | |
矿区面积 | 矿区面积:2 |
(十二)采石场可采储量140万立方米,年生产规模为20.00 万立方米/年,矿山服务年限7年。
二、转让人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 威宁县草海镇祥鑫砂石厂,经营者:遵义鸿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王海);
三、有关事项
(一)公示时间: 2014 年4月1日 至 2014年 4月 20日 ;
(二)交纳保证金
协议转让方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协议参买方须交纳协议参买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收款单位: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银行:贵阳银行毕节分行
账号:1771***********18
用途:威宁县草海镇祥鑫砂石厂采矿权转让交易保证金、协议参买保证金(交纳时应分别注明用途)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4 年4月18日16时 。
(三)报名及协议时间: 2014 年4月21日 至 2014年 4月 28日 ;
(四)报名及签订转让协议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协议参买人资格条件与要求
经公示无异议,交纳参买保证金并符合其他相关资格条件的,方可接受报名。协议意向人可优先参与洽谈,其它愿意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符合国家、省有关矿产资源开采资格条件,同时满足上述相关条件的,均可报名。
五、报名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事务执行人或投资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的,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协议参买申请书(原件1份);协议参买承诺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
(四)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银行进账回执单复印件;
(五)受让人的资质条件:
1、具有建设相应规模矿山所需的资金;
2、具有建设相应规模矿山的技术力量和能力。
六、重要提示
(一)相关资料均由委托人提供,由委托人负责,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作任何承诺。
(二)公示期内对转让矿权有异议的,请拨打电话:0857—8226297,或以书面材料形式送到:威宁县国土资源局(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对公示和公开期间反馈有异议的意见和信息,威宁县国土资源局及相关部门将组织调查核实,待异议消除后再行办理。
(三)矿产资源开采具有不可预见性的风险,协议参买人应充分了解该矿权的相关情况,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一旦协议参买,即视为对协议转让文件和协议转让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详情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协议转让文件资料。
联系电话:0857—8315972 8314821。
联系人: 魏忠於 刘世运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 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