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县林业局四强化扎实推进林长制工作
2021年以来,全县林长制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全面实行林长制的意见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林长制+大数据+村规民约”一体化管理模式,扎实推动全县全面实行林长制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强化责任,高位推进。建立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总林长、县委、县政府分管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工作的负责同志为副总林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林长联席会议制度。并根据行政区域划分,县级林长责任区域以镇(街道)为单位,分别设立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制。各级林长是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县级林长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明确2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林长协助开展工作。
二是强化职责,细化分工。认真制定了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林长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试行)、林长制信息制度等,促进林长制工作开展有章可循,切实保障我县林长制工作有力推进。
三是强化调度,扎实推进。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明确县乡村三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部门联动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各级林长在责任区域开展巡林1次以上,认真填写林长巡林巡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巡林常态化。目前县级总林长以及副总林长在责任区域巡林巡查12次,县级区域性林长在责任区域巡林巡查24次,认真填写林长巡林巡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巡林巡查常态化。
四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新闻媒体、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宣传车、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社会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在森林分布集中、交通方便、人流量较大、公众易辨识的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制公示牌,公示林长信息、责任区域范围、工作职责、监督电话等内容,截止目前已设立州级林长制公示牌3块,县级林长制公示牌3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