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在行动满意在罗甸罗甸多部门联合开展街面集中整治行动
为实现科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城区综合治理,进一步降低罗甸县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城区环境氛围,提升罗甸整体形象。9月7日,罗甸县公安局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文明办在县城区开展环境秩序集中整治和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
对占道经营、乱堆乱放行为进行规范整治
当天,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组先后走进县城区新农贸市场、老农贸市场、干河菜市场等地,对流动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放和摩托车(电瓶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规范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崭新的城市面貌;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组到辖区车流量较大、事故多发路段开展查缉行动,对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无牌、逆行、超速行驶、超员载客、乱停乱放、违规安装遮阳伞等各类行为进行查缉,有效整治了摩托车(电动车)各类乱象,确保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畅通有序。
摩托车、电瓶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规范整治
据悉,当天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组在县城区下达责改书 53份,简易处罚2起,整治摩托车乱停乱放34辆,整治超门面(占道)经营60余起,清理占道堆物20余处,清理乱放(占道)广告牌32块,引导流动摊贩58起。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组执法人员在县城区暂扣摩托车(电动车)17辆,简易处罚341起,拆除非法安装遮阳棚20余个。
对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无牌等行为进行查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