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组织参加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电视电话会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确保今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有序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8年10月16日上午10:00召开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工商局按照总局及省局的安排部署,组织市直及金海湖新区涉及“证照分离”改革相关部门57人在市工商局分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相关部门在县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上海市工商局、山东省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就“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发言。司法部负责同志就“证照分离”改革中如何做好法制保障工作作了***:要求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领导建设法治政府的指示要求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无论履行哪一项职能,从行为到程序、从内容到形式、从决策到执行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让行政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要把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要求贯彻到“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充分发挥法治对转变政府职能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全力做好“证照分离”改革法治保障的顶层设计,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分类管理,根据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试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审批方式的不同情况,认真对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决定及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及时***法律难题,为在全国依法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保驾护航。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同志就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提出总体要求并作出全面部署。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证照分离”改革的重大意义。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制度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迫切需要;是培育发展新动能、激发市场活力的有效举措。二是准确把握改革要求,做好在全国有序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各项工作。各地要精心组织,积极主动制定改革方案,于10月23日前完成动员部署。要扎实履职,深化部门协同,要以提升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为着力点,在登记注册、信息采集、事前告知、信息推送、信息公示等涉及市场主体准入各环节中,工商和市场监管要充分发挥枢纽作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改革事项目录,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促进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确保“证照分离”改革落实到位。要创新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贯彻“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避免出现监管真空。要夯实基础,强化信息互联互通,市场主体基础信息归集和共享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的关键环节,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互联网+政务”为载体,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相关信用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归集共享和业务协同,并于11月5日前完成改革涉及到的相关部门信息对接工作。三是坚持统筹推进,促进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拓展。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统筹推进。以减证照、压许可为重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大幅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年底前实现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8.5个工作日,明年上半年全国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8.5个工作日。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核心创新和加强监管, 2018年底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制度统一,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检查结果全部公开。以利企便民为出发点不断优化涉企事项服务,深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全国统一验证管理,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在“网络通”基础上,尽快实现“数据通”、“业务通”,为广大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以更大决心和力度持续推动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拓展,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