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发展和改革局督促企业落实四到位扛起安全主体责任
为贯彻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罗甸县发展和改革局到县国有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宣传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好“四到位”抓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思想认识要到位。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员工加强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贵州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以上率下,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进一步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制度建立要到位。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制定岗位责任制,如“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管理、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库房管理、加工安全生产操作、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等制度,以制度约束和规范员工的从业行为,规范操作安全生产,从源头上防止因操作失误发生安全事故。
排查整改要到位。企业要定期对内部进行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加强对粮库内外进行巡查,建立风险排查台账,排查过程中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应急措施要到位。国有粮食购销公司是县储备粮油承储企业,对县级粮油有安全储存保管责任,承储企业应严格落实好应急预案和粮库值班制,尤其在重大节日期间,确保粮食安全,在应急时能调得动、用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