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综述
多年来,黔南州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截至2019年底,全州森林覆盖率达65%,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9.1%,空气质量继续位于全省前列;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95.5%,比上年提升4.6个百分点,总体消除地表水劣V类水体;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86.62%,城乡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万元GDP用水量较上年下降5.45%,全面完成省下达目标。
2019年,黔南州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建设工作部署,主抓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绿色屏障建设、绿色发展、生态脱贫、生态旅游等六个方面工作。
坚持高位推动生态文明,组织保障更加有力。2019年,州委、州政府共召开9次州委常委会、1次生态文明领导小组专题会、6次州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压实部门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也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要议事议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具体,构建了高位推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指标落实到县(市)目标考核机制中,实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一票否决”机制,引导全州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绿色导向”的政绩观。
深入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生态屏障更加牢固。以中央、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等查出问题为导向,大力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实施了“守护多彩贵州,严打环境犯罪”、“绿盾2019”、“清废行动2019”森林保护“六个严禁”等专项执法行动。实施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工程,截至2019年底,全州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3.52%,比2018年上升2.17个百分点;实施40个绿色矿山建设,组织3个矿山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福泉市被定为国家绿色矿山建设示范区。
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治理更加有效。实施《黔南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对福泉马场坪片区、龙昌片区、瓮安工业园区、独山麻尾工业园区等园区开展了工业炉窑污染综合整治、工业物料堆场扬尘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打造黔南州“河(湖)长制”升级版,组织实施了独木河、围阻河、三元河等7条州管河流划界工作,完成州管和县管35条河流划界成果公示;截至2019年底,全州共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90座,累计建成污水收集管网1300公里,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7.82万吨/日,全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70%以上。
制定了《黔南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黔南州磷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方案,推进“一河两江”流域污染治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等长江保护修复攻坚专项行动,狠抓“双十工程”建设。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配合省完成全州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进全州农用地土壤详查及数据共享应用,完成全州387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采集及州级基础信息采集质量控制工作。大力开展固体废弃物治理,动态更新排查整治清单,全年累计投入1500多万元,完成7个渣场整治工作;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大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力度,完成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16个,新增完成都匀市、平塘县等7个县(市)整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全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7%,全州9个县(市)实现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全覆盖。
深入推进产业绿色发展,生态经济更加壮大。实施“千企改造”工程,全年累计新增改造企业90户、推动68户以上企业继续实施改造,涉及项目321个,完成投资183亿元。实施《黔南州绿色制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州健康医药、基础能源、优质烟酒、清洁高效电力、现代化工、基础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七大产业保持双位数增长。实施农业“185提升工程”和绿色农产品“泉涌工程”,茶叶、刺梨、蔬菜、水果、食用菌、中药材六大富民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经济作物占种植业比重提高到70.35%。组织开展了龙里油画大草原申报4A级旅游景区工作,景区创建通过州级初审。完成2条省级生态风景旅游公路州内4A、5A级景区5路视频监控信号接入“贵州省智慧旅游一站式服务平台”工作。目前,黔南州荔波县大小七孔景区、瓮安草塘千年古邑旅游区、龙里双龙中铁巫山峡谷旅游区等成为全省旅游新亮点。2019年荔波小七孔景区全年接待旅游人数突破400万人次,跻身全国知名景区行列,“全域旅游、黔南样板”特色更为突出。
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生态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稳步推进美丽家园建设,为幸福黔南添绿增彩。建成重要通道及重要河流等生态廊道建设600公里,成功创建森林村寨91个、森林人家255个,独山县荣获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称号,黔南州荣获贵州省森林城市称号。组织开展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年参加义务植树达137.36万人次,植树株数650万棵。组织了“贵州生态日”黔南系列活动,开展了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贵州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全州各县(市)结合实际开展生态文明培训工作,州级层面邀请相关领导干部参加“领导干部上讲台”,对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开展培训;州委组织部牵头将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培训纳入全州《2019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政府采购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2019年全州公共机构人均能源耗量降至120千克标准煤,用能效率居全省前列,政府绿色采购、绿色节能制度基本形成。全州新投放新能源公交车524辆,建成充电桩1300个,城镇每万人口公共交通运量114.08万人次。
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生态制度更趋完善。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政策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全州范围推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加快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全州生态空间管控“三线一单”形成初步成果。州县全面完成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机构组建,河(湖)长制形成升级版。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积极推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开展了都匀、福泉两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据了解,为确保全面完成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项任务,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高质量建设生态之州·幸福黔南,2020年黔南州将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探索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一批新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