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委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6月15日,中共罗甸县委2021年第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宣传工作条例》《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及有关会议精神,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审定有关《方案》《通知》,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中共罗甸县委2021年第1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
县委书记、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梁玉林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朱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金逸,县政协主席赵光龙,县委副书记龙仲芳,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领导及乡(镇、街道)、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梁玉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县上下要强化思想认识,肩负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宣传工作条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推进各项宣传思想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会议现场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县委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牢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紧盯敏感节点和薄弱环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主动权,为庆祝建党一百周年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要进一步聚焦重点关键,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和主管主办责任,狠抓各项制度落地落实。要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有关《实施细则》及有关《分工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工作联动和督查问效,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