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纪律规定,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近日,毕节市纪委对全市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毕节市农科所党委委员、副所长张时龙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春节前夕,经张时龙同意,市农科所用2014年私设“小金库”剩余资金给干部职工发放加班费、考勤费、交通补助、岗位津贴等共计123300元。违规发放资金已退缴。2016年6月,张时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织金县财政局文腾分局局长丁礼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4年12月,丁礼在公务接待中违规购买高价烟酒,花费公款9500元。2016年8月,丁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纳雍县文昌街道办事处副科级干部汪明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7月,汪明在借调县高速办工作期间,私自驾驶单位贵FE8001公务车到县城外野鹿山庄私用。2016年1月,汪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各项纪律规定,不踩“红线”、不越“雷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发扬啄木鸟精神,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拓宽线索来源渠道,铁面监督执纪问责。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高密度、高频次明察暗访,做到有声势、有威慑、有实效。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