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基本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清查工作
毕节市自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以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全市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一是强化培训指导。毕节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整体方案不变,市统一标准和要求”的原则,由毕节市污普办派出专家组指导各县(自治县、区)逐一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动员部署暨两员培训会,统一全市清查工作要求,并手把手指导两员开展清查工作。二是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标语、播放普查宣传片,群发手机短信、电视台播放宣传口号等形式宣传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重要意义。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19500余份,张贴标语628条。群发短信938781条。三是实行集中办公。自2018年6月11日以来,由各县(自治县、区)抽派1-2名专职人员到毕节市污普办负责各辖区内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审核、调度工作,当场解决各县(自治县、区)清查工作中存在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四是领导坐阵指挥,亲自调度。市污普办主任亲自过问清查工作进展,对完成率较低或进展不理想的县(自治县、区),采取电话督导或短信通报等形式督促各相关县(区)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清查工作。
截至2018年6月19日,毕节市基本完成了全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完成率99.9%。毕节市共清查污染源10559个(含存疑处理),纳入普查污染源5578个。(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