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切实做好防控有毒野生菌暨夏秋季食物中毒工作
日前,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防控有毒野生菌暨夏秋季食物中毒工作的通知》,对做好防控有毒野生菌暨夏秋季食物中毒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防控措施,及时排查食物中毒风险隐患,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增强防控有毒野生菌暨夏秋季食物中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求各乡(镇、街道)、纳雍经开区、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把防控夏秋季食物中毒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全面开展宣传和市场整治。为确保防控有毒野生菌或其他食物中毒事件工作的有序开展,明确了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纳雍经开区等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夯实责任,
三是完善措施,规范程序,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要求各乡镇(街道)、纳雍经开区、县直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值班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处置措施,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要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一旦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事故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或纳雍经开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按照《纳雍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及时报县政府应急办和县市场监管局(或县政府食药安办),同时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稳控等工作,不得谎报、缓报或瞒报;接报告后,县政府食药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要及时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科学规范处置,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是加强督查,落实纪律,强化责任追究。要求各乡镇(街道)、纳雍经开区、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做好宣传培训、市场监管、应急演练等工作。县政府食药安办要加强对各单位在防范有毒野生菌暨夏秋季食物中毒工作的督查力度,强化对措施方案、宣传培训、应急管理等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等失职渎职造成误食有毒野生菌(或野菜、野果)中毒或发生其他影响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的,以及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