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严查不合格塑料袋违法经营行为
自4月20日毕节市政府推广使用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防止白色污染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工商部门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行动,严查不合格塑料袋违法经营行为。11月16日,毕节市工商局对此次行动取得的成效进行通报:全市共收缴不合格塑料袋42万余个、下架60万余个,查处销售不合格塑料袋案件40件,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塑料袋案件36件。
此次行动中,全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严查不合格塑料袋违法经营行为,查扣无标识塑料袋,阻断不符合标准塑料袋在市场中的流通,针对人员流动大的超市、杂货铺等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在售塑料购物袋是否印有厂商并明码标价;塑料购物袋规格、代号等是否符合标准;商户是否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对发现提供低于0.025mm厚度的塑料袋、“三无”塑料袋、彩色“垃圾袋”等违规制售塑料袋的商家,进行登记和宣传教育,责令其下架不合格塑料袋,限期整改后仍继续销售和使用的,将予以全部没收、销毁,并按照相关法律条例进行罚款。
全市各级部门还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网络的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塑料购物袋的申诉举报,对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核查并依法查处。
截至11月中旬,全市共开展集中宣传361场次,制作宣传标语横幅2038幅(块),发放宣传资料20.3万余份,电视、电子显示屏等播放“防止白色污染”公益广告14292分钟;共检查商场(超市)1543户次、农贸市场955户次、个体工商户16830户次;共收缴不合格塑料购物袋42万余个、下架60万个;查处销售不合格塑料袋案件40件(七星关4件、大方2件、黔西2件、金沙21件、纳雍6件、赫章5件),没收违规所得款2120元;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塑料袋案件36件(大方24件、黔西1件、金沙7件、织金3件、纳雍1件),结案8件,没收违规所得款项1.9万余元,其中28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