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公安局举行升警旗仪式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
1月10日是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当天上午,瓮安县公安局隆重举行警旗升旗仪式,集体重温入警誓词,共同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瓮安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郑凯参加仪式。
上午10时,在瓮安县公安局,400余名机关民辅警整齐列阵、士气昂扬。升旗手英姿飒爽、步伐铿锵,在雄壮的中国人民警察警歌声中,红蓝相间的警旗徐徐升起、迎风飘扬。升旗仪式后,在郑凯的领誓下,全体民辅警面向警旗,举起右手,句句慷慨激昂,掷地有声地庄严宣誓。
宣誓完毕后,郑凯向全体民辅警致以节日的问候,他说,长期以来,在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瓮安县公安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训词精神,提神振气,奋勇拼搏。战疫情、扫黑恶、控命案,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阵地;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摘掉禁毒帽子,打赢了一个又一个胜仗;并荣获了全省文明单位、全省抗击疫情先进集体、全省全州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系列荣誉。
郑凯要求,全体民辅警要坚持对党忠诚,永葆本色,打造坚强的政治堡垒,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要不忘初心,感恩前行,打造坚固的瓮安公安战车,奋勇前进;要牢记使命,勇于担当,打造能拼善赢的瓮安公安铁军,牢牢把握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历史使命,忠诚担当保平安;要展现时代风貌,打造充满朝气的光荣集体,始终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据了解,“中国人民警察节”是在国家层面专门为人民警察队伍设立的节日,是对人民警察队伍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奋斗的充分肯定。2020年7月21日,《***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发布,同意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