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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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7日发表
毕节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毕节市第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毕节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子友所作的《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系列***精神,认真落实市第一次党代会和市委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法治毕节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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