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我市不断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着力提高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努力深化农村老年公寓(敬老院)建设管理“六化”经验、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上半年累计支出社会救助资金81986.98万元,切实保障了70多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今年2月,我市以县为单位完成了2014年低保提标工作。全市分三类地区划定标准:一类地区七星关、大方、黔西、金沙、百里杜鹃、双山、经开区,城低保标准410元每人每月、农低保标准2000元每人每年;二类地区织金、纳雍,城低保标准390元每人每月,农低保标准1980元每人每年;三类地区威宁、赫章,城低保标准380元每人每月,农低保标准1960元每人每年。提标后,全市城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为400元/人,农村低保年平均保障标准为1988元/人。截至6月底,全市纳入城市低保32082户67390人,月人均补助223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09%;纳入农村低保357147户707944人,季度人均补助32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1.7%。
同时扎实抓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努力深化农村老年公寓(敬老院)“组织化保障、多元化筹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人性化服务、自助化发展”等“六化”经验,大力提升农村老年公寓(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去年全市有28所农村老年公寓(敬老院)获得星级敬老院称号,其中二星级25所、三星级3所,占当年全省星级敬老院总数的24.35%。今年争取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9所,计划总投资2839万元,新增床位860张;申报省级补助建设敬老院2所,计划总投资450万元,新增床位100张。目前,赫章县古基乡敬老院和百管委戛木敬老院已开工建设,其它敬老院正在积极准备前期工作,即将动工建设。截至2季度末,全市农村五保供养23535户25960人,其中集中供养7040户7408人;全市农村敬老院227所,床位9699张。全市集中供养水平达到每人每年55***元,分散供养水平达到每人每年4546元。
另外,我市还稳步推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今年将大方县、金沙县定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县,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积极开展“一站式”结算服务。目前,各县(区)对农村五保对象、重度困难精神患者均开展了“一站式”结算服务,其中金沙县的服务对象扩展到全县范围内的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对象。大方、黔西、金沙、纳雍等县已经重新修订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截至6月底,医疗救助94.6万人次、临时救助312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