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上坟后喝酒被查称陪亲戚喝酒身不由己
每到年清明期间走亲访友、家族集体上坟,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也随之进入高峰。被查处后,一些驾驶员总有千奇百怪的理由为自己开脱。4月5日晚,大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奢香大道南段(惠民天桥)处查获一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男子,酒驾理由是“陪亲戚喝酒身不由己”。
4月5日晚,大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奢香大道南段(惠民天桥)处夜间酒驾整治统一行动中。21时48分许,一辆车牌为贵BD74XX小型轿车,驶入执勤民警设置的临时卡点内,执勤民警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时,车窗一摇下来,浓烈的酒精味扑面而来,查获一起年轻男子自称“陪亲戚喝酒身不由已”,
随后,民警将其带到流动车进行酒精呼气测试,驾驶员先称一家人全靠自己养活,确实需要应酬,随后一直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
“都知道嘛,到清明期间,都要回家给老人上坟亲戚都要陪一下,没办法不喝酒的嘛。”说了5分钟,该驾驶员见自己策略无效,又开始耍酒疯,但这些都逃不过民警的眼睛。
经过执勤民警在公安网上查询该车驾驶员系为大方县六龙镇人,持有C1驾照,长期水城县经商。
在执勤民警批评教育后,该驾驶员接受酒精呼气测试,测试仪显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事实面前,该驾驶员无法再抵赖,不仅将面临追究刑事责任,所持的c1驾照。
大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温馨提示,喝酒之后***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也是对路上其他驾驶员的生命安全不负责。车主应自觉做到喝酒不***,亲朋好友也应做好劝导工作。如果非要驾车去聚会,可先把车停放在安全的地方,聚会后打车回家,或让不喝酒的朋友代驾。大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酒驾已是常态,而且不定时间、不定区域,保持对酒驾的“零容忍”,市民勿存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