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督促检查落实落细关爱措施市民政局制定重点人群服务行动工
为全面掌握全市“重点人群服务行动”工作推进情况,落实落细针对六类重点人群的关爱救助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索新举措,总结新经验,提高关爱服务水平,2017年4月上旬,市民政局制定并印发了《毕节市民政局“重点人群服务行动”工作督查方案》,强化对工作的过程督查和检查。
方案规定了督查工作的频率,要求从2017年4至12月,每月督查一次。明确了督查的方式为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要求每次督查必须抽取一个乡(镇)、一个村(居、社区)实地检查了解工作情况。督查方案根据《“重点人群服务行动”方案》及考核细则的要求,分县、乡、村三级制定了《重点人群服务行动工作督查表》,详细罗列了在县乡村三级分别需要掌握和了解的工作内容并细化了各项指标分值,便于督查人员有针对性地掌握了解各级工作情况,同时也避免了督查工作流于形式。同时,方案还规定了督查结果的应用,明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上报“五项行动”总牵头单位作为每月工作情况通报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