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禹谟醋、大方冬荪、威宁荞麦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1月17日发表
11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6年112号公告,正式对禹谟醋、大方冬荪、威宁荞麦三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予以公告保护,标志着我市2016年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助推“黔货出山”,依托毕节市委、市政府打造“乌蒙山宝 毕节珍好”总体部署,保护地方特色,促进产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大方县、金沙县、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均成立领导小组,分别对禹谟醋、大方冬荪、威宁荞麦三个产品独特品质和人文地理特征进行挖掘,通过多家单位协作配合,经初审、受理、审核批准等多个环节的严格审查,最终三个产品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公告保护。
截止目前,毕节市已有13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下一步,市质监局将继续加大帮扶力度,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已获公告保护产品的标准制定、管理办法编制及企业申请标志使用等后续工作,不断推进特色产品品牌保护和产业提升,推动特色产品一体化深化发展。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08:53:2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