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贯彻落实全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精神
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贯彻落实全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精神
始终保持为民务实的清廉本色和浩然正气
5月30日,中共毕节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贯彻落实全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会议强调,领导干部要自觉把清正廉洁的要求落实到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始终保持共产党人为民务实的清廉本色和浩然正气。
市委书记张吉勇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昌旭传,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金黎,市政协主席郭正良,市委副书记曾永涛,市委常委朱江华、宫晓农、周全富、王开俊、孔昌生、文松波、罗中华、卢林,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毕节学院、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市委党校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赵克志书记、陈敏尔省长在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上的***,对广大领导干部吸取教训,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时刻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具有重要意义。全市上下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克志书记、陈敏尔省长的***精神,深刻吸取腐败分子蜕化变质的教训,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人为民务实的清廉本色和浩然正气。
会议要求,要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特定群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加大教育引导力度,加强廉政教育制度建设,通过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的完善来强化日常教育,努力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气。要加大监督制约力度,围绕权力运行的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对领导干部决策、执行环节的监督,努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加大防控预警力度,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预警处置、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估机制,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针对性。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坚定广大干部群众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
会议强调,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动性,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推动试验区改革发展的各项事业中,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加速发展、跨越发展、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各县(区)党政负责同志和市直正县级以上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韩贤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