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场监管局突出四个重点截断长江禁捕违法链条
2020年以来,黔南州市场监管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紧盯“八个严禁”,突出“四个重点”,积极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执法行动,截断违法链条、规范市场行为、净化社会风气,进一步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突出重点环节,堵住违法源头。把好企业准入关,对新申请名称或经营范围含有“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相关词语的市场主体提出调整要求,对现有企业进行摸排清理,督促5家不符合规定的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狠抓餐饮服务关,以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环节行为,严禁餐饮单位采购、加工、经营食用非法捕捞渔获物,严禁店内招牌或菜单上出现“野生鱼”“江鲜”等字样。截至目前,全州共下架整改菜单49条次,拆除违规广告牌17块。严控商标广告关,围绕黔南州注册商标名称中含有“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词汇进行清查摸底,对黔南州注册在第29类加工食品的1191件商标,第30类茶业大米调味品等副食品的1957件商标,第31类活鱼活动物及种养殖的875件商标及第43类餐饮的854件商标进行详细排查,暂未发现含有禁用词语。
突出重点场所,斩断违法链条。聚焦水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禁止采购、加工、销售、食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或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4624人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412家次,检查农贸(批)市场8***个次、商场超市1076个次、餐饮单位5926个次。经全面摸排,将水产品经营者等4类重点监管对象共计414家列入《黔南州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执法行动重点监管对象名录》,与重点监管对象签订禁食、禁售、禁加工长江渔获物承诺书,切断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渠道。
突出重点平台,规范网络交易。加大对电商平台销售行为的监管,对违法行为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措施,监测电商平台(网站)143个次,对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16次,组织执法人员对5个县(市)的5条网络订餐平台涉嫌违法信息开展线上及线下实体店清理核查,经查其中4家已停止经营,责令1家整改。同时,对美团、饿了么等全州37家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进行集中培训约谈,要求餐饮网络平台履行主体责任,监督入网经营者不购买长江流域鱼类及其制品,进一步规范网络交易行为。
突出重点水域,强化部门联动。对我州涉及重点水域的福泉、瓮安、贵定、龙里四个县(市)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联合农业农村、公安、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在瓮安县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高发水域首轮联合巡查执法行动,沿途重点巡查是否存在“电毒炸”鱼、“绝网户”、涉渔“三无”船舶和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以来,全州开展部门协作(联合执法、检查等)14次,在重点水域巡河60公里,走访5家退捕渔民,抽查餐饮场所3家,水产交易市场2处,渔具店2家,查办涉及“野生鱼”案件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