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干部驻村工作取得实效
威宁自治县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干部驻村工作取得实效
威宁自治县通过对干部驻村工作实施动态***督查考核,避免干部驻村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确保干部驻村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科学设置督查考核内容。从五个方面来设置督查考核内容,一是驻村干部深入联系点开展驻村帮扶情况,驻村时间是否达到20天以上;二是驻村工作民情日记记录、驻村工作计划和帮扶承诺事项的制定、帮扶措施的完成情况;三是对“六必讲、六必知、六必访、六必到、六必帮”工作落实情况;四是驻村工作站的成立及办公阵、设施完善,帮扶工作台帐的建立,群众知晓率等情况;五是选派单位帮助解决干部驻村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情况,选派单位每季度至少要有一位领导班子成员到驻村点开展工作一次以上。
实行全方位动态督查。采取分片联系、电话密查、成立督查组等方式立体式进行督查考核。一是实行县委组织部副科级以上干部分片联系指导驻村工作制度,成立由县委组织部7名副科级以上的干部分别担任组长,县委党建办、乡镇党建办为成员的7个分片联系指导督促组,不定期对各自负责的片区进行督查考核,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帮助解决驻村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二是成立7个专项督查组,按季度督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督查考核,各督查组于督查后3日内将督查报告送县委党建办汇总分析全县驻村工作情况,形成督查综合汇报材料向县委领导报告。三是由县实绩考核办通过电话调查、密查等方式对驻村干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考核,结合分片联系指导组和专项督查组督查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县通报,并适时召开调度会进行调度。通过采取立体式的考核方式,避免干部驻村工作走过场、搞形式。
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一是将干部驻村工作与选派单位的年终综合考核成绩挂钩。驻村干部被抽查通报批评的,每次按省级检查2分、市级检查1分,县级检查0.5分的标准在选派单位年度考核总分中扣分,并限期整改。根据村两委的考勤记录,驻村干部每缺勤1天,对其所在单位年度考核总分中扣0.1分。对全年被通报批评达三次以上的驻村干部,年度考核时评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二是建立干部驻村工作整改、约谈和诫勉制度,查实驻村干部不到位一次的,由县委组织部通知单位进行整改;查实不到位两次的,由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或分管领导对单位分管(联系)领导进行约谈;查实不到位三次的,提请县委分管领导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三是把驻村工作实绩记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各级党委(党组)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胡桂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