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活动
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活动的通知》,对在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活动进行部署。
《通知》指出,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与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系列***精神,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作为检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效、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影响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及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心坎上,让他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通知》要求,要坚持领导带头、分级负责,在“两节”期间普遍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要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做到不缺一户、不漏一人。市委组织部将从代市委管理的党费中安排部分党费,下拨给各县(区)党委(党工委)组织部(政治部)和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各级各部门也要尽快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在春节前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确保专款专用。要切实帮助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取得“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社会效果。
《通知》要求,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近年来出台的有关解决离休干部医疗待遇、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等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做好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要与民政、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按照《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将2015年10月至12月增加的生活补贴和2016年度上半年的生活补贴,于春节前足额发放到每个符合条件的老党员手中。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在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中,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凝聚共识,进一步形成协调推进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的强大合力。要通过走访慰问,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自愿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真心实意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持续深入改进作风的部署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增强走访慰问的实效性。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走访慰问活动,促进形成关心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尊重爱护老党员和老干部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