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出台农村防火十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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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7日发表
为切实做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发生,近日,毕节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结合本地区农村实际和当前正在开展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联合制定了毕节市农村防火“十严禁”,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筑牢农村消防安全“防火墙”。“十严禁”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二、严禁使用伪劣家用电器
三、严禁在家卧床吸烟
四、严禁使用明火或取暖设备烘烤衣物
五、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
六、严禁店宅之间无防火分隔
七、严禁房前屋后堆放柴草
八、严禁儿童、智障人员玩火
九、严禁不按燃放说明燃放烟花爆竹
十、严禁家中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目前,全市各县(区)正按照已出台的农村防火“十严禁”,积极开展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同时各乡(镇、街道)将“十严禁”内容印制并逐户张贴,切实将火灾防范知识传达到每一户、每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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