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又一次掀起学习民法典热潮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布以来,黔南州各级各部门多渠道多形式学习宣传民法典。在州委统筹安排下,在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七.五”普法最后阶段主攻目标的同时,将民法典纳入全州各级干部学习培训重要内容,又一次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
8月13日,由黔南州委组织部、州委党校举办的县处级领导干部《民法典》培训班第一期在黔南州委党校开讲。本次培训邀请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吴大华以《学习民法典,规范公权力,为人民追求美好生活保驾护航》为题,为全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十二县(市)乡科级以上干部专题讲授民法典知识。培训以新时代大讲堂形式举行,主会场设在州委党校,县(市)、镇(乡、街道)设分会场。
吴大华书记首先传达了******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提示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然后分别从民法典的亮点热点、民法典中有关行政机关履职规定、领导干部为什么要学习民法典、工作中如何贯彻实施好民法典五个方面依次展开讲解。重点指出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结合总则编、物权编、人格权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中涉及行政机关履职的规定,吴大华书记还从适应四种变化、处理四大关系、完善四大能力(即适应市场经济主体权益的变化,进一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增强法治引导力;适应民事活动行为规范的变化,进一步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完善社会保障力;适应公权力行使界限的变化,进一步处理好公权和私权的关系,强化行政约束力;适应法律法规适应性的变化,进一步处理好行政和司法的关系,提升政府公信力)三个方面详细讲述了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如何贯彻实施好民法典,指出党员干部处在践行依法治国最前线,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的职责使命,必须带头做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表率,要求领导干部要深入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推进黔南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为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州四家班子领导及州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共200余人在州主会场、13个县(市)4400余人在分会场参加了第一期学习,为全州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做出了示范引领。紧接着,第二、第三期主会场共550余人、分会场共有8000余人将分别于8月17日、8月21日继续开展培训。根据安排,8月23日,还将举办一期由全州镇(乡、街道)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参加的民法典培训班。届时,黔南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民法典专题学习培训做到全覆盖,为扎实贯彻实施民法典奠定良好基础。(供稿:韦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