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开展重点用能单位专项监察
为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根据《节约能源法》《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相关规定,安顺市2020年12月15日-18日,组织相关技术力量,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专项监察。
此次监察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了安顺市列入贵州省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实施方案中的贵州宏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贵州港安水泥有限公司、贵州省安顺黄果树铝业有限公司等6企业。
监察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重点对6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岗位设置、能源统计等进行了专项监察,并对企业能源消费情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
在专项监察中,监察组还向企业赠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单行读本,和企业节能负责人共同学习了有关节能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