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圆满完成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我市圆满完成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共投入冬春救助资金23746万元(含中央、省级划拨资金和市、县匹配资金),发放粮食39956.8吨、救灾棉衣11033件、救灾棉被13157床、现金1788.2万元、燃煤及其它物资折价283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115.4475万人,圆满完成了冬春救助工作任务。具体措施是:
一、党政高度重视 统筹协调推进
为抓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毕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提出“不准出现一例渴死人、饿死人或因灾逃荒要饭等非正常现象发生”的工作要求,并对灾情核查、旱灾缺粮入户调查和救助方案等进行超前部署。原市委书记秦如培、原市长张吉勇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县区“必须入户核查,户户见面,要像搞农村低保核查一样,进行民主评困、张榜公示,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入户核查要如实,必须张榜公示,准确施救”。各县区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确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部门职责,采取村级自查、乡镇排查、县级复查、市级督查的方式开展调查工作,达到了“快、准、实”的要求。市有关部门对各县区调查工作进行了全程督促和指导。
二、深入调查核实 加强会商评估
在受灾农户灾情核查和冬春期间需口粮救助情况调查工作中,各级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个正确把握”“坚持八个到位”“确保一个目标”的要求,深入村、组、户,如实填写调查登记表、签字署名、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全面完成了调查、统计、汇总工作,为受灾农户灾情核查和冬春期间需口粮救助工作提供了比较可靠、真实的救助人员数据。调查结束后,各镇(乡、办事处)认真收集整理调查表,逐项核对调查内容并组织人员进行台账录入。市县两级政府组织了民政、财政、监察、农业、扶贫、水利、统计、粮食等部门对调查数据进行会商评估,确保不漏乡(镇)、不漏重点村,调查对象不漏报不重报,并编制出口粮救助预案,如期完成了调查工作任务。
三、加强监督检查 确保规范运行
为加强对冬春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毕节市委、市政府先后两次派出由民政、监察、财政、督办督察、实绩考核等部门组成的督查工作组,对各县区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市民政部门多次派出工作组对冬春救助工作进行督查。各县区民政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组,对辖区内的冬春救助工作进行了4次以上的督促检查工作。市、县两级建立了联动督查机制,确保了全市冬春救助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宋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