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林业局毕节市授予29家涉林经济组织第二批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毕节市林业局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对全市29家较为典型的涉林经济组织进行授牌,并就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建设、运行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促其上档次、成规模、作示范,以点带面,促进全市林下经济发展。
《通知》要求,在示范基地创建过程中,各县(区)林业局一是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把基地建设的道路、水利、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积极争取扶持林下经济发展的公共财政政策,形成发展林下经济的合力。二是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政策、资金、项目的引导和拉动作用,在示范基地宣传资料制作、规划布局、技术改造、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林业重点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安排、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对示范基地予以重点支持。三是要加强对各示范基地的指导,要把示范基地创建作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重要举措,积极争创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加快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认真总结交流示范基地的成功经验与做法,以点带面,推进林下经济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通知》明确,由市林业局对第二批命名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示范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评估监督。对合格的示范基地予以保留确认,对不合格的将取消“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称号。
截止目前,全市共建设“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51家,共获得各级专项奖补资金898万余,其中省级奖补资金198万元,市级奖补资金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