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局长丁雄军到瓮安督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3月25至26日,贵州省能源局局长丁雄军率队到瓮安县督查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防治攻坚工作,黔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黄进,瓮安县委副书记、县长黄桂林,黔南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子刚,瓮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曾明康,瓮安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李朝中陪同督查或参加汇报会。
督查中,丁雄军一行首先深入到瓮安煤矿有限公司陡山矿井,听取企业负责人汇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瓦斯防治攻坚等工作情况,并深入井下实地查看企业生产情况,就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井下排水通风、煤矿采掘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即时进行了反馈。随后,丁雄军一行还到瓮安县泰丰煤矿,实地查看企业停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汇报会上,黄进就全州煤矿安全生产及瓦斯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他说,近年来,黔南州高度重视煤炭产业发展,强化政策要素保障,配备了专职副秘书长具体落实全州煤炭产业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并出台了相关政策意见,明确煤炭产业发展目标、配套奖励资金和扶持政策,完善了州县两级煤炭行业管理人员配备,建立了全州煤炭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确保煤炭产业健康发展。
黄桂林就瓮安县煤矿安全生产及瓦斯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他说,按照省、州统一安排部署,瓮安县有序推进煤矿企业复工复产。今年以来,相继开展了煤矿集中整治、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省州联合检查等,共检查煤矿企业18次,巡查煤矿企业12次,查出一般安全隐患261条,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丁雄军对黔南州和瓮安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黔南州和瓮安县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出台了有关政策文件,召开会议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了队伍建设,煤矿安全工作有序开展。他希望黔南州及瓮安县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煤矿企业生产安全。要高度重视瓦斯防治攻坚工作,严格按照全省相关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要加大督查力度,坚决防止30万吨/年以下的企业开工生产,确保万无一失。要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作为,认真指导企业开展技改,确保煤矿生产标准化。要强化学习,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的水平和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制体制,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