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江州级河长刘建民副主任深入三都县、荔波县开展下半年巡河工作
为加强三都县、荔波县樟江河规范性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樟江河“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切实抓好河道整治工作,全面治理和维护良好河道管理秩序,继续加大沿线河道垃圾清理、农村垃圾清运、非法侵占河道及农村、城镇污水排放管控力度等工作。12月6-7日黔南州人大副主任、樟江州级河长刘建民同志在黔南州应急管理局灾害防治管理科杨耀明科长、荔波县县长叶霖及相关单位人员的陪同下深入三都县、荔波县开展樟江巡河工作。
12月6日,巡河相关人员一行到三都县周覃镇水昔村、水各河段,检查各村农村垃圾收集清运情况、农村污水排放情况,询问三都县相关单位河道管理的措施、巡河情况、上半年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12月7日,工作组一行来到荔波县,检查樟江省级河长公示牌,实地查看了樟江县城下游行洪卡口拓宽工程项目运行情况,并就水利部暗访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进情况进行***督导。
在荔波县樟江巡河的路途中,刘建民副主任认真听取三都县、荔波县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的巡河工作汇报。刘建民副主任强调:我们要严格执行省州有关河长制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努力贯彻落实“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三都县及荔波县要深刻认识推行河长制重大任务,各级干部、各级河长要抓好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河长职责落到实处。各级河长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省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责任,全面抓好贯彻落实。深刻认识推行河长制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正确处理好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让樟江河水更清、岸更绿、河更畅、景更美。
同时,刘建民同志提出工作指示:一是流域内县、乡(镇)、村要加强巡查力度,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河长要充分发挥作用,确保履职到位、取得实效;三是有关部门要联动发力,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形成上下左右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强化宣传,积极营造氛围,引进先进科学的治理方法和项目,做到樟江河段“景上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