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卫生健康局科学指导有序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为贯彻落实******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复工复产,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不误”。2月17日以来,罗甸县卫生健康局强化企业复工复产卫生防疫指导服务,推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强化组织保障体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罗甸县卫生健康局党组高度重视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召开工作部署会,成立工业企业(项目)复产复工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制定印发《罗甸县卫生健康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工业企业(项目)复工复产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后不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实现疫情防控与工业企业(项目)同重要、两不误的目标。
强化医疗救治工作,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罗甸县卫生健康局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的规范化管理,规范发热患者诊治流程,严格按照预检分诊、隔离收治、专家会诊、分诊分治、解除留观等一系列程序,规范开展发热门诊就诊患者诊疗工作;强化发热门诊、定点收治医院的监督管理,强化民营医院预检分诊督查检查力度,杜绝违规收治发热病人现象;组织开展医务人员诊疗培训、医疗救治指导等工作。
强化重点场所管理,确保企业安全复工
为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罗甸卫生健康局牵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入各企业及重点场所现场进行规范疫情防控指导。指导组从疫情组织机构及各项防控机制建立情况、人员管理和员工个人防控措施情况、人员车辆物资进入管理、集体食堂就餐管理、环境物品清洁消毒、废弃口罩处理及必备应急物资储备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查看和指导服务,向企业复工人员发放宣传资料,进行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个人防护技能培训,对企业防疫措施不到位问题及时反馈和现场整改,并对部分防控环节薄弱的企业进行再指导,以“回头看”督促落实。截止3月3日,指导组已对39家企业(项目)及14个重点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的调查和指导。
现场调查、指导
强化监督指导,有序推进营业主体复工复业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和恢复相关营业主体的正常营业,罗甸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辖区内批准恢复的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复工复业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开展第一批次涉及理发店(不含美容美发)的复工复业监督检查,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卫生监督专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备案办理组、3个现场审查组、现场巡查组等五个小分组开展现场审查核验工作。审查组现场审查是否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营业执照,是否配齐理发工具及营业环境消毒设施,全面排查员工信息、防护设备的配齐、个人防护及体温检测的落实等方面核查验收;符合要求的提出恢复营业申请,卫生执法人员立即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复工复业审查备案表》,并签订《复工复业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即可恢复营业。开展第二批次11家酒店的复工复业监督检查,是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旅局、县环保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共同现场审查核验。
截止3月3日,现场审查核验理发店合格备案恢复营业121户,美容美发店10家,酒店现场审查合格18家,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要求立即整改,直至达标后方可营业。
督导现场
强化医疗物资供应,全力保障一线防疫需求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充足的物资保障是关键。疫情发生以来,罗甸县卫生健康局充分发挥、动员各方力量,进一步加大医疗应急物资的筹集力度,加大专业救护设备、防护服装、口罩等所需卫生应急物资的采购工作,努力解决医用口罩、防护服紧缺等问题。一方面加强捐赠物资的使用管理,严格落实行业标准,确保相关物资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着力保障医务人员安全;另一方面加强物资仓库清点工作,科学调度,保证和协调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监测卡点等一线人员的防护物资供应,积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