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林业局认真落实威宁县省直管体制改革工作
毕节市林业局认真落实威宁县省直管体制改革工作
7月8日,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华昌主持召开会议,就省直接管理县相关事宜与威宁县林业局进行了全面对接,确保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根据省林业厅和市政府有关精神和要求,市林业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2项,包括采伐、移植古树、名木批准;木材运输证核发;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证明审批;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以及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和产地检疫审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处理非正常来源的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国家级公益林受灾木的清理审批,森林抚育采伐、更新采伐和其他采伐审核,零星国家级公益林采伐审批;地方公益林的生产经营活动审批;永久性占用征收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审批;占用征收其他林地审批;临时占用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审批;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县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和野生动物类自然保护区审批等。同时,还明确了项目申报,设计、方案审批,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数据统计,案件查处等管理事项。
会议要求,市林业局各科室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落实省直管县体制;威宁县林业局要及时搞好信息反馈,将上报省林业厅有关情况抄报市林业局,以便更好地搞好沟通、协调、服务等工作。
市林业局副局长李曙光、总工程师张槐安、机关党委书记赵伟、副调研员王明金及各科(室、站、所)负责人,威宁县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