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工商局召开公共服务行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测评情况通报暨行政指导会
毕节市工商局召开公共服务行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测评情况通报暨行政指导会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工商部门与公共服务行业的交流和沟通,强化企业自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辖区市场稳定,2013年5月16日下午,毕节市工商局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十六楼会议室召开了毕节市公共服务行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测评情况通报暨行政指导会。市工商局局长杨晓铁、纪检组长杨爽、市监察局副局长(纠风办副主任)张超、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萍、市政府办张维科长,以及市工商局消保、法规、市场合同、商标广告、电子商务、公平交易、办公室、纪检监察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市消协、区工商局分管领导、市区供水、供电、城市公交及出租车、有线电视、医院、邮政、物管、保险、通信、银行等十大公共服务行业的21家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毕节日报、毕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也派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工商局纪检组长杨爽同志主持。
会上,市监察局副局长、纠风办副主任张超同志首先对毕节市十大公共服务行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测评情况进行了通报。
随后,市工商局宣读了毕节市工商局对十大公共服务行业的《行政指导意见书》。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合同、商标广告、公平交易、电子商务等科室负责人也分别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指出了目前企业存在的问题,帮助引导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贵州省合同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向企业提出行政指导和整改建议。同时,会上还发放了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行政提示书》、《格式条款行政提示书》、《公平交易行政指导意见书》、《广告发布行政指导意见书》、《电子商务监管行政指导意见书》、《商标注册行政建议书》等。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市分公司负责人也作了交流发言。表示将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切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积极努力。毕节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局的代表就目前城市公交及出租车存的在问题进行了剖析,同时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强化对城市公交及出租车行业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会上,贵州毕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陈戬总经理代表全市公用企事业单位宣读了《诚信经营承诺书》。随后,21家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相继在《诚信经营承诺书》签字表态。
市法制办副主任张萍同志也在会上作了讲话。一是充分肯定市工商局召开的公共服务企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测评情况通报暨行政指导会十分重要和及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此举证明工商部门在行政执法中不仅实施行政处罚,同时也开展行政指导工作;二是工商部门对公共服务企业的监管形式灵活多样,采取召开行政指导会形式不仅让公共服务企业了解更多的法律法规,也促进了企业服务工作的整改和提高;三是工商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体现合法行政和依法行政的精神,采取柔性执法形式进行行政指导别具意义;四是市工商局工作务实,在今年“3.15”期间组织对全市十大公共服务行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测评后,今天又召开行政指导会,工作抓得实,为市直机关认真履职树立了榜样;五是公共服务企业需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争取为试验区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市监察局副局长、纠风办副主任张超同志在发言中指出:市工商局召开的此次会议非常重要和必要。一是在抓环境建设中,市工商局开展对十大公共服务行业的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测评活动,非常重要,也非常有效果,各企业也非常重视,这种工作模式值得借鉴和推广;二是十大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代表党委政府形象,也关系到社会稳定、抓不好就会引起社会动荡,因此,各企业对《通报》中列举问题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整改;三是要继续抓好对公共服务行业消费者满意度的调查测评工作,对此次调查测评结果,要向相关领导汇报,向社会公布,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解,以此推动企业工作作风的转变。
最后,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晓铁作了总结发言,充分肯定了全市公共服务行业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但从此次组织开展的全市公共服务企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测评情况和消费者日常反映的问题来看,消费者对我市公共服务企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平均满意度还不高。他强调,一是加强企业自律,倡导诚信经营,促进服务质量提升。企业要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自觉履行各项法律责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守法经营;二是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级工商机关要充分发挥12315维权职能,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通过在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中持续、全面、系统地推行行政指导工作,促使执法人员积极主动将行政指导方式融入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日常监管工作中,实现行政指导常态化、规范化和长效化,达到促进经营者守法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目的;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完善监督体系,确保行政指导取得实效。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在继续服务企业发展的同时,要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行政指导、加大日常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组织查处一批大要案件。并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大众媒体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曝光,警示违法经营者,提高其守法意识,争当维护公平竞争的执行者。今后,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与公用企业的沟通力度,不断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强力推动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