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着力抓好医卫机构自我管理主责工作
为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形成医疗卫生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服务质量和安全、行风建设等承担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黔西南州着力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工作。
黔西南州将安龙县、普安县作为试点县,全面开展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试点工作,指导全州医疗机构全面落实依法执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医疗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定期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强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依法执业承诺制度,持续推行依法执业双承诺,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照依法执业自查要求,向所在地的县(市、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递交《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并在院内醒目位置公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医务人员与医院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将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情况纳入本人年度考核,并与绩效分配、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挂钩。
鼓励医疗美容行业和民营医疗机构成立行业协会。以医疗美容等社会举办医疗机构为切入点,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规范执业行为,维护行业信誉。
利用电视、报刊、传媒广泛开展卫生健康知识、政策、法律、规章的宣传。着力提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社会公众法律意识。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医疗服务监督,聘请医疗卫生机构、离退休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疗卫生行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