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调研组赴我州贵定江边窑水电站督导调研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工作
贵定县江边窑水电站位于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盘江镇白龙村,属乌江水系清水河右岸一级支流独木河下游石板滩处,是独木河流域开发规划的第二级电站,是集发电、旅游、供电于一体的综合性项目。电站装机容量为30MW(2×15MW),年平均发电量为9000余万kwh,年利用小时3100h,占地60.3公顷,总投资3.2亿元。由黔南州贵定县江边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承建,2018年12月开工建设,工期为3年,目前已完成导流明渠和围堰工程,争取2019年12月完成大坝主体工程,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发电收入为2250万元。
根据《贵州省贵定县江边窑水电站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项目工作方案》,该项目涉及贵定县盘江镇白龙村和长江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414户1441人,纳入水电资源开发资产收益的利益联结对象,采取集体土地入股分配、财政贴息资金入股分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参股分配,实现脱贫长效机制。
2019年4月1日-2日,由国家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周双处长带队,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林草局、中资公司组成的督导调研组一行5人,赴我州贵定江边窑水电站开展督导,主要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督促推进试点工作进度。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农电局,州发展改革局和贵定县人民政府及县有关部门业务负责人陪同调研。
国家督导调研组实地查看贵定江边窑水电站施工现场,详细了解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工程进展,工程土地占用长效补偿等情况,并在项目部会议室召开了督导调研座谈会。会上,贵定县人民政府向国家督导调研组汇报了江边窑水电站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推进情况,与会相关部门进行补充发言,国家督导就通过股权纽带把贫困人口与资源开发企业连接起来,建立双方利益紧密联结机制,使贫困人口更多分享资源开发收益等问题与参会部门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和交流。
督导调研组对贵定县江边窑水电站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和顺利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以及项目业主与当地村民组建立了较好利益联结机制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18年已兑现了土地分红资金10.92万元,户均分红400多元,让参股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
最后,国家督导调研组强调,一是省州县有关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强安全施工的监管和工程建设后续管理工作。二是项目业主单位要主动履行好安全施工的主体责任,汛期即将来临,要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管理工作,防止工程地质灾害和洪涝事故发生,保质保量的快速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完工。三是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大对项目区贫困群众的扶持力度,发动贫困户积极参股水电开展,扩大资源开发收益,使贫困群众长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