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三步走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
一是严守办信流程,问题线索“分办快”。严格按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理及实用手册》《执纪问责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等要求,不断规范问题线索受理、转办分办、检查督办等程序,对信访举报进行统一登记,一站式管理;对信访举报件采取统一分流,分层次分类核实,统一归档;对问题线索调查报告,对问题类别进行分类摘要,及时准确规范移交、转交案件管理部门。同时,拓宽案源渠道,采取开展下访约访、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建立网上举报等措施,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对可能成案线索的重要举报件,及时报告、及时移交处置。
二是全程***督办,线索核查“办得实”。定期召开信访案件分析汇报会,通报办案情况,对属于专项工作范围内的问题线索,涉及扶贫民生领域、涉黑涉恶腐败等问题的信访举报,集中“会诊”、集体研判。对已经分办的信访案件,强化***督办,落实限期办结。对普通的信访件,采取询问情况,进行电话督办;对重要或延期未结的信访件,向承办单位发出催办、督办函;对领导批示重大、复杂、疑难、涉及面广、办案力度大重要信访件实行领导包案,必要时成立专案组、随时听取案件进展情况汇报、现场督办、定期督办等确保问题查清查结。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案件审查“责任清”。定期与承办单位、部门等对接***办理情况,对重要信访件进行***督办。对承办单位报送的结案材料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结案标准的,要坚决予以退回,并要求承办单位补充调查或重新处理。同时,对办理力度不够、进度缓慢的单位和部门,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接访人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推托不办、敷衍了事,造成不良影响的;因承办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背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根据情节予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党纪政务处分。在问题查清查结后,及时将办理情况向反映人进行反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