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开展对各县区审计局审计质量考核工作
市审计局开展对各县区审计局审计质量考核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审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更好地规范审计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审计工作的指导,毕节市审计局开展对各县区审计局审计质量考核工作。此次考核,改变以往各县将档案送到市局相关科室检查的方式,而是由各县区抽选业务能手和法制工作人员,统一到市局集中进行交叉检查,既为各县、区相互交流提供平台,又提高考核成绩的公信力。
项学新总审计师在动员会上对考核纪律做了要求,他说:此次参与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考核实施方案进行考核,严禁随意改变考核程序或私自修改考核资料和数据;严禁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被考核单位工作业绩;严禁泄露质量考核成绩。为保证此次考核工作在公平、公正,档案检查工作抽签的方式确定互相检查档案的顺序,要严格按照抽签顺序抽签,不得随意更改次序。在检查的过程中,大家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仔细地查看审计档案,并将查出来的问题做好记录,对一些有争论的问题进行讨论,确保考核工作公信力。最后,由市局科室负责人复核把关,将各县审计档案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汇总。
这次检查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一、承诺书引用已废止的法规(引用已废止的《审计基本准则》);二、投资审计项目大部分没有提供审计决定;三、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不规范,个别县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未附在一起,而是所有证据的内容全部概括在一张审计工作底稿上,未做到每一事项均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或可以根据需要编制多份审计工作底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审计证据材料应当作为调查了解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的***;四、有些县部门复核意见书和法制部门审理意见书不明确。大部分县均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第一百四十一条和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缺乏正确的部门复核意见和法制机构审理意见书;五、大部分县审计报告出具前无审计小组讨论意见。
朱平局长针对此次考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各县提出了改进建议。她说:全市审计机关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审计法》、审计署8号令、审计署关于印发主要审计文书种类和参考格式的通知(审法发[2011]24号)文件的学习,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和《实施条例》要求开展审计,严格遵守和执行审计纪律,为下一步审计工作的开展奠定好坚实地基础,充分发挥审计系统免疫功能,保障毕节试验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