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到企业指导备案工作
市工商局到企业指导备案工作
根据《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毕节市工商局对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开办的网站、从事网络经营的网页进行备案工作。针对市场主体不懂在《贵州省网络市场监管服务网》上进行备案申请,或在备案通过后,申请者也不知如何将营业执照备案贴置在其开设网站(网页)的首页下方醒目位置。
市局电子商务科会同七星关区工商执法人员专程到贵州省法丽蒂克鞋业有限公司。向该公司负责人说明网站进行备案的依据和作用。指导公司工作人员登录《贵州省网络市场监管服务网》,按照程序提请备案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工商执法人员现场对其相关备案资料进行审核。同时与该公司人员进行了交流,强调网站备案是网络经营主体表明身份、从事网络经营的证明,有利于规范网络经营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同时在经营者和消费者登录其网页后,能第一时间了解该公司和其网站的真实性,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信誉度。并对公司利用网站宣传产品,采取网店+工厂的方式进行网店销售作指导。公司负责人对工商部门的现场指导和帮助表示感谢,并表示将更好地利用网站促进产品销售。
(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