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五禁止严厉打击市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重大决策部署,保护好长江流域(洪渡河水域)渔业生态环境安全,务川自治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加强水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网络市场、广告、市场准入、宣传引导等重点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
一是禁止生产企业采购、销售和加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
二是禁止各类市场采购、销售及加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三是禁止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加工及食用无合法来源凭证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经营“长江野生鱼”等相关菜品。
四是禁止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以及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五是禁止媒介发布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依法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以及涉及野生动物的虚假违法广告。
工作中,该县加大执法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打击非法销售网络,斩断违法链条,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