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民政局开展民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
今年9月份,我州各县(市)民政部门已完成民政专项资金自查。为履行好监督职责,切实摸清近年来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指导各县(市)民政局对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和管理,依法保障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州民政局于2018年11月12日-16日开展民政专项资金检查。
由于都匀、福泉、荔波、瓮安、龙里、三都6县(市)正在接受巡视巡察,此次选取对独山、平塘、罗甸、长顺、惠水、贵定6县开展检查。此次专项检查涵盖了2018年度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退役士兵一次经济补助、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发放落实情况,2017年以来福利***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救灾、城乡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广州市民政局帮扶共建示范社区资金支出情况,2018年以来上级各类民政专项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同时,专项资金检查融入了民生实事建设项目、依法行政等方面的督查。
在专项资金检查培训会上,州民政局副局长张弘同志强调,一是检查组要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兼顾,提升效率,合力开展好此次检查工作;二是检查工作要从严从实,如实反馈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总整理检查报告,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通过此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民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防止专项资金被截留或挪用,真正做到资金使用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