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推进会召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220号)要求,7月27日,六盘水市减灾办组织召开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推进会,对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明确大普查时间及范围,普查灾害类型、普查工作职责分工,在7月底前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开展洪涝灾害、地质灾害、风雹灾害、地震灾害等四类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做到“五个全覆盖”,即所有城乡有人员居住的地方排查全覆盖、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全覆盖、社会单位排查全覆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等灾害高风险点排查全覆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措施准备全覆盖。
会议强调,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特区、区)要成立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大普查工作方案,明确乡(镇)、行业部门联系指导普查责任人,形成“县、乡、村”三级负责制,实行一日调度、一日一汇总、一日一报告。二是强化综合督导。由市应急、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牵头成立4个综合督导组深入乡(镇)、村(居)、重点区域,采取查看资料、实地走访、问询谈话以及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指导基层开展大普查工作。三是强化行业指导。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市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等行业管理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校、民爆销售企业、社会福利机构、等相关行业领域指导大普查工作。四是强化工作措施。各县(市、特区、区)政府要依靠基层群众、依靠专业优势、依靠行业监管力量,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大普查责任,全面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五是强化责任落实。要实行政府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依法依规普查,坚持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坚持自然灾害风险大普查常态化。六是强化成果应用。要系统性地将大普查工作成果转化为风险防控工作措施,“一对一”定人、定责、明确时限,坚决做好风险管控工作,严防各类自然灾害特别是重特大灾害发生。七是强化监督问责。对因普查不深入、不到位,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形成强大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