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出台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
7月25日,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印发旨在通过改革管理制度,不断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截止2018年7月,黔南州共有各类社会组织1051个,这些社会组织在助推黔南乃至贵州跨越赶超、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和脱贫攻坚起到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现有社会组织已不能满足需求,需要加大培育和发展。同时,社会上存在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非法活动,需要进一步打击整治和规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助推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中的作用,奋力打造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为社会组织管理提供指导性的文件支撑,黔南州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多次对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贵州省的实施意见进行了细化和具体化,制定了黔南州自己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改革创新、放管并重、稳妥推进为基本原则;明确到2020年,建立健全与黔南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构建黔南社会组织与社区、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工作格局为目标;采取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完善支持社会组织财税政策、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参政议政、引导慈善组织发展、促进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等措施和降低准入门槛、扶持、增强服务功能来培育社会组织,稳妥推进直接登记、完善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和民政登记部门审查、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人、财、物及活动的管理和社会监督,不断健全退出机制、规范涉外交往活动。
《实施意见》强调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诚信自律、推进政社分开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与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要完善领导体制,加强、加快服务管理能力、法规制度建设,强化宣传引导和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