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创新举措水务助推就业扶贫
一是科学分类设岗。组织对涉水公益性岗位进行了深入调研,并根据村寨大小、河流情况、水库数量等,逐一落实管护区域,充分挖潜拓岗,努力开发更多公益岗位。通过认真分析,精准开发,全县共设置水利公益性岗位1051个,其中,管水员947个、护河员94个、库管员10个。
二是明确设置标准。根据《榕江县开发就业扶贫援助岗位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因事设岗、因岗定人、定额补贴、服务扶贫的原则,优先考虑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零就业家庭劳动力,从管好用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角度考虑,要求每个独立集中式供水工程至少明确1名管水员;护河员根据县内河道岸线现状进行设置;库管员按照水利部“一库一人”要求,继续设置观音山、晚寨等10个水库库管员岗位。
三是做好培训工作。因水利公益性岗位要求应具备一定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在省农村饮水安全第四督战队的帮助支持下,榕江县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多轮次的培训,5月17日正式开班培训,每个乡镇开展为期3天的培训,并在5月28日前完成管水员和库管员等岗前培训工作。
四是加强就业宣传。深入基层一线,重点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户开展水利公益性岗位政策宣传指导,对一些因岗位不足或不符合条件的群众做好解释疏导,并在每一个水利项目开工前,要求施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当地农民工务工就业。同时,采用村民自建模式,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项目建设,让利给更多的群众,帮助群众增收致富。通过努力,全县在建水利工程解决贫困劳动力、其他边缘监测户和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共276人就业(其中贫困劳动力149人)。
五是强化资金保障。经测算,榕江县管水员、护河员和库管员报酬每年需要经费812.72万元。其中,已落实水利部门资金4***.56万元(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54.56万元,库管员资金10万元),人社部门就业补助资金348.16万元。
六是确定就业报酬。管水员每人每月1000元(其中:600元为基本工资,400元为绩效工资);库管员每人每月800元,400元作为年终绩效;护河员每人每月400元;水利工程务工岗位则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务工期间日均报酬不低于150元。
七是强化考核管理。制定印发了《榕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公益性岗位管水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和《榕江县小型水库管理考核办法》,明确相关考核工作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原则上按日常动态考核,工资由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对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协议约定,分别按程度给予警告、扣减工资或解聘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