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主任会议召开
1月13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主任会议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毅主持会议,副主任刘建民、陈有德、张仕雄、陈稠彪、张蓉及秘书长罗必刚出席会议,党组成员尹德俊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黔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说明、关于黔南州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黔南州2020年全州和州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州和州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州人大财经委关于黔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初审意见的报告、关于黔南州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初审意见的报告、关于黔南州2020年全州和州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州和州本级预算草案初审意见的报告。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毅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日期的决定。根据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授权,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主任会议决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2月2日在都匀经济开发区召开。
会议讨论了州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和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州十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时间及建议议程;传达了2020年贵州省地方立法工作培训会会议精神;听取了州人大选任联委关于赴深圳、广州和南宁学习考察代表工作的情况报告。
会议还讨论了有关人事事项。
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涛,州发改局、州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州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