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城乡医保筹资工作实现首季开门红
截至4月15日,黔东南州共有417.52万人参加城乡医疗保险,同比上年增加8.08万人,筹资金额将达32.14亿元,创历年新高,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参保全覆盖,实现第一季度开门红,受到省医保局通报表扬。
据了解,今年的筹资呈现四个特点:一是建立全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从今年1月1日起,黔东南州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个统一”。
二是继续实行特殊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参保对象及标准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按照每人120 元标准予以定额资助;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个人缴费由卫生健康部门全额资助,所需基金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特困供养人员、20世纪60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三是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方式。城乡居民医保个人按自然年度缴费,以集中征缴为主、零星缴费为补充。在政府统一组织下,多方协作配合,税务部门集中征收或委托代征等方式进行费款征收。
四是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费截止时间由3月底延长至4月15日止。
五是各县市高度重视,医保税务部门通力协作,乡、村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发动,切实把筹资作为当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行重要工作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