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晓钢一行到荔波县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11月23日,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晓钢一行到荔波县检察院调研督促起诉及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专项工作。州检察院检察长马涛、副检察长刘晓军、州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陶忠和、副主任杨婉丽、荔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万能、法工委主任罗莹莹、州检察院相关科室负责人及该院班子成员参加座谈会。
会上,该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唐文义就该院开展督促起诉及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和存在的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专题汇报。2014年以来,该院按照省、州检察院的部署要求,通过开展督促起诉,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共85件,并认真开展***督促,共督促催缴入库拖欠的国有资金13,190.28万元。排查出应清收入库国有资金事项165件共18967.43万元。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制度,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省、州检察院和县委、县政府的表彰。
在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专项工作方面,该院紧密结合省、州院专项行动的部署,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办理涉及破坏环境生态保护刑事犯罪审查起诉案件45件52人,其中提起公诉33件37人。查办办理批捕案件3件3人,作出批捕2件2人。该院通过对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摸底调查,对获取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查办涉及生态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现已作有罪判决2件2人。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该院注重把补植复绿机制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相结合,将补植情况作为案件处理的情节考虑,目前补植行为人在补植复绿基地和林木损毁地补植树苗共717.9亩,补种树苗77552株。通过补植复绿的实施,既减少了矛盾、又保护了生态,实现了办案的双赢和三个效果的统一。
调研组对荔波县检察院督促起诉及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专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符晓钢就如何进一步开展好这两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积极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中好的做法和遇到的困难,取得党委、政府和人大的支持,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依靠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二是在延续好的工作机制的同时也要加强创新工作的方法,要加大对督促起诉和破坏生态环境线索的排查力度,对收集到的线索要认真梳理,加强与县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要加强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法,要结合司法部门开展的七五普法工作,树立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
(调研座谈会现场)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符晓钢)
(州检察院检察长 马涛)
(县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唐文义向调研组作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