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档案局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
为深入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9月29日,荔波县档案局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共黔南州纪委、黔南州监察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黔南纪通〔2018〕11号(以下简称《通报》),并组织讨论。
会上,罗遵建副局长通报了《中共黔南州纪委黔南州监察委员会〈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相关内容。四起典型案例中,涉及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典型问题,个个案例发人深省、震撼人心、催人深思。参会人员一致认为,《通报》中的平塘县档案史志局党组书记、局长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龙里县统计局工作人员朱朝丹违规收受礼金问题、贵定县德新镇新铺中学校长宋焜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瓮安县委党校教师池光亮公车私用问题,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值得我们引以为戒。只有从案例中真正汲取教训,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才能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
罗遵建副局长指出,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通报》精神以及县纪检监委要求。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正本清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要高度重视四风问题,明确底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常怀戒惧之心,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和清醒头脑,自觉抵制各种不良倾向,树立良好的党员干部形象。三是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档案局班子每位成员要在分管工作范围内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中,扛在肩上,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既树好自身作风建设形象,又要督促分管科室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多过问、常提醒,切实促进作风整改。
会上,还就县有关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